执法人员对涉案猪肉依法扣押。资料图片
夔州市场监管所所长赵红民在接受《中国消费者报》记者采访时称,熊某某腊肉批发部的经营行为,涉嫌违反《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第八项的规定,即禁止生产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,或者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。此案仍在调查之中。